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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车险业务11月1日起实行“银保合一”

日期:2025-10-12 09:54 浏览: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继车险、人身险业务实施“报银语言”后,非车险业务“报银语言”也将正式实施。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10月10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针对非车险领域的经营和不合理竞争,重点从优化考核机制、规范产品开发和使用、保费管理规范、 加强市场行为管理推动完善非保险保险保险理赔服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服务支撑作用。 “报银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登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确保登记内容与实际经营行为完全一致。 《通知》明确,非车险业务是指除机动车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信用保险有其他条款的,以条款为准。 《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减少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分析中的需要注解,切实加大合规经营、优质高效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考核权重。资产保险公司要结合市场承载能力和自身发展基础,合理规划非车险业务发展,加快从追求规模和速度向追求质量和效率转变。在强化加成费率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按照公平、合理、充分的原则确定保险费率,合理设定预定附加费率和专人办理水平,不得设定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主保险精算报告和附加保险备案材料应当明确列明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个人手续费率上限。业主公司应当建立保险费率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当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偏差过大的,必须及时调整并登记。如有必要,应先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通知》还要求,业主公司要继续加强基本保险和附加条款及保险费率的规范使用,严格执行已登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调解员不得通过专门协议、背书、协议、备忘录等方式改变保险条款登记责任的变更,不得通过非法分割保险标的、分割保险金额、改变保险金额等方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中塞古罗、比纳巴戈和利卡斯、帕格米特和帕克萨、希尼希林和希尼希林g din " Pagpapalakas ng pamamahala ng mga tagapamagitan ng seguro. Ang mga kompanya ng seguro sa pag -aari ay dapat matupad ang kanilang mga responsibilidad sa pamamahala para sa mga tagapamagitan ng seguro at Indian dapat ipagkatiwala ang mga Nang walang ligal na kwalipikasyon na makisali sa mga aktibidad sa pagbebenta ng seguro、o 印度语 rin sila magbabayad ng mga bayarin sa mga institusyon 没有法律资格。保险调解员应配合物业公司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制定与服务量相匹配、真实、真实的收费标准。 合理核算不同收入和支出,严禁账外操作。国家金融管理局表示,“通知的发布是对非车险监管体系的全面梳理和优化。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金融管理现状指导各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落实政策,持续推动非车险监管要求落实,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编辑:华庆建) 中国经济网公告:股市信息来源于媒体合作社和机构。这是组里的个人意见。本文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需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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