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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股份不超过11​​亿元定期增持已获上交所批

日期:2025-11-28 09:55 浏览: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7日讯:风神股份(600469.SH)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其2025年发行股票若干事项的申请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收到《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所审计意见书》的规定,并结合本所的相关规定,形成如下审计意见: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监管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监管委员会将同意注册决定和时间安排。 8月28日,风神股份发布的2025年A股股票发行计划(修订草案)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含原金额)。发行费用降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高性能工程巨型子午线轮胎扩产增效项目。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一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这些库存的释放是通过特定项目的库存来释放的。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间发行特定品种的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家(含)具体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橡胶企业,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并遵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公司、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人民币机构投资者认购其管理的两种以上产品的,视为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认购自有资金。本次股票发行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日期为定价不低于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次具体事项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即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218,835,261股。本期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家(含)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橡胶企业等特定对象。橡胶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橡胶公司认购发行股份若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此外,截至计划公告日,本次发布的其他发布目标尚未确定。无论是其他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将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截至预案公告日,橡胶公司将直接持有本公司419,435,53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5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化资管作为橡胶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方,直接持有该公司1.51%的股份;中化中国将通过中国化工持有橡胶公司100%股权,并非该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国家监察委、国务院监察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橡胶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委、国务院监委将予以批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发布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风神股份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杜锡明、张培红。 (编辑:田云飞) 中国经济网公告:股市信息来自合作媒体和机构。这是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需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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